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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 |
| 申请学生准证者可以选择自行担保或由新加坡公民(SC)/ 新加坡永久居民(SPR)担保。如担保人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则需在申请时呈交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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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
| 申请新的学生准证只限于私立学校所设的语言,商务,工艺和艺术课程。学生必须自己先向新加坡的私立学校提出申请入学,然后才将申请资料提呈新加坡驻华使馆学生准证处。每项新的课程或申请新的学校都必须重新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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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呈上的资料及文件 |
请按以下顺序整理申请资料。 缺少以下任何资料,文件或者表格填写不齐全,都会被拒签。 申请表格将由学校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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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二寸相片四张 (彩色或黑白皆可)。其中两张将贴在申请表上,其余则将做为学校行政用途。
- 已填好的V36A号申请表正本一份。
- 已填好的16号申请表 正本两份,复印本一份,并附上中国地址,邮编及联络电话。
- 已填好的V36号申请表正本两份,复印本一份。
- 已填好的V39S号担保书正本两份,复印本一份,担保人需签名。
- 由新加坡教育部发给学校的批准授课函复印本。
- 申请人的出身证明书、最高学历证明书、最高学历成绩证明书及银行存款证明书的正本、复印本个一份。
- 留学计划书(申请者需签名并注明日期)。
- 学校入学证明书(由学校签发)。
- 如果申请人的父母/继父母/配偶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人也必须呈上其父母/继父母/他本人的结婚证书正本及复印本。
- 上述公证书都须附有英文译文。所有公证书必须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并通过中国外交部授权的处事机构认证。
- 银行存款证明书须列明户口持有人至少拥有为期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其存款额不少于十五万人民币或同等外币币值。银行户口持有人可以是申请者本人、其父母亲或申请者与其父母亲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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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 面试时间通常在资料呈上后两个月。届时新加坡使馆将书面通知学校面试时间。面试时,申请人需带下列文件的正本及复印本:所有公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成绩单、以及银行存折、存单。无身份证者,请代户口本。面试后约六十至九十天,学校将会收到移民与关税局的书面通知,告知申请结果。申请人可直接向学校查询申请结果,请勿向新加坡大使馆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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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金与入境签证 |
自行担保的学生在申请被批准后,学校将通知学生前往新加坡驻中国大使馆交付担保金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现金)。学生签证需由学生本人亲自前往大使馆办理。届时学生也必须呈交移民与关税局致学校的批准函正本,担保书(请根据要求将此文件相关项目填写清楚,签名需与申请表格中的一致)及学校签发的入学通知书。上述资料及文件齐全后,学生需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前往新加坡驻中国大使馆学生准证办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入境签证只能在学校开课前的四个星期内签发,办理签证手续需三个工作日。申请人在没有收到移民与关税局批准函及学校入学通知书前,请勿直接到大使馆缴纳担保金。
担保金将在移民与关税局授权大使馆后由大使馆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学生在收到大使馆的通知后,须亲自或委托其父母亲前往大使馆取回担保金。如由父母亲代领,则须出示附上学生签名的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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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 |
| 学生准证的收费为四十新元(交至移民与关税局)。入境签证的收费为二十新元(人民币一百元)。若需学校代办申请学生证,则需付手续费三百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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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及文件呈交处 |
凡是申请本院课程者均需向新加坡驻中国大使馆学生准证处提出申请。请将填好的表格及相关文件经由学校或申请者本人邮寄/亲自递送至:
新加坡驻中国大使馆学生准证办理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秀水北街1号,邮编:100600
电话:86-10-6532-9380
传真:86-10-6532-9407
对外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申请学生准证一般需时三至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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